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司法实践,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个人资产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,以下是主要法律规则和实务要点:
婚前继承的遗产
在婚姻关系成立前继承的遗产,无论是否完成过户手续,均属于个人财产。
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指定
若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遗产仅归一方所有,或赠与合同指定为单方财产,则属于个人资产。例如,父母通过遗嘱声明房产仅由子女个人继承,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继承人身故抚恤金、赔偿金
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金、抚恤金等具有人身专属性,属于个人财产。
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
若继承发生在婚后,且无遗嘱或协议明确归属,则默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例如,婚后通过法定继承获得的房产,若无特别约定,配偶有权主张分割。
共同还贷或增值部分
若继承的房产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,或发生增值,则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收益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。
证据保全
若需证明遗产为个人资产,应保留遗嘱原件、赠与合同、财产来源证明(如继承公证书)等关键文件。涉及婚外情调查时,需通过合法手段取证,避免侵犯隐私。
非婚伴侣的继承权
福州法院判例显示,即使未登记结婚,若对死者尽到主要扶养义务(如长期共同生活、支付医疗费用等),可主张适当分得遗产,但比例通常较低(如10%)。
财产协议效力
建议通过婚前/婚内协议明确遗产归属,避免争议。例如,约定“婚后继承的遗产均归个人所有”,该协议在福州司法实践中通常有效。
完善遗嘱规划:被继承人应通过书面遗嘱明确遗产归属,排除配偶的共有权。
及时财产公证:对婚前继承的遗产进行公证,强化个人属性证明。
法律咨询:涉及复杂继承纠纷时,建议联系福州本地律师或调查机构(如飞深侦探、云优调查),结合个案制定证据收集与诉讼策略。
结论:遗产是否属于个人资产,核心在于继承时间、遗嘱约定及财产性质。福州地区的司法实践与全国法律框架一致,但需注意本地取证规范和判例倾向。